自稱「蘆竹王陽明」的富少李威德,被控偷拍自己與前女友、女網友的性愛過程散布,影片多達300GB,被害女子最小才15歲,桃園地院4日宣判,依妨害電腦、散布猥褻影像、妨害祕密、恐嚇判刑10年,全案仍可上訴。
李威德常在臉書高調炫富,分享藍寶堅尼跑車,或是大把千元鈔撒在寵物狗身上的照片,今年農曆春節因行車違規遭警攔檢開單,他竟對執勤女警做出「老漢推車」舉動還放上網遭撻伐再度被逮,8月底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判3個月。
李男被控在2016年7月至隔年2月和女友交往期間,瞞著女友以電腦偷拍兩人歡愛的影片,2人分手後他竟恫嚇「我想買把槍斃了妳再自殺」。分手後李男上網尋歡,陸續結識3名女網友,帶回家以電腦偷拍性愛過程,其中一名女網友交往1個多月後疏離,李男竟傳影片截圖恫嚇:「要讓旁邊那些人看妳沒穿衣服的樣子」,還說影片對他一點價值都沒有,卻是「唯一能讓女人怕的東西」,事後陸續上傳性愛影片到Youtube、臉書和Line群組。
前年李男趁學姐到訪時,竊取學姐手機裡的性愛影片上傳網路,被學姐發現報警提告,檢警到李男家中搜索才發現李偷拍,性愛影片檔案外傳高達300GB,桃檢依妨害電腦、散布猥褻影像、妨害祕密、恐嚇等罪嫌將李起訴。
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