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有44%、逾7000公頃原住民保留地向非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恐已轉手非原民買家,作為溫泉區、露營區、民宿旅館等,連海基會祕書長羅文嘉也曾被控借名在桃園復興區經營民宿,引發相當爭議。為保障原住民生計而劃設的原保地,非原住民身分者不該買賣交易,但非原民買家為規避法規限制,找原住民人頭,以設定高額抵押權方式「借名登記」,成為部落內幾十年沉痾。
熟悉原保地買賣的原住民表示,在部落裡大家都知道有誰在做土地仲介,大部分具原住民身分,到處去串門子找地,也會幫平地人找好原住民人頭,買家一次付給人頭10萬、20萬元,或每年包1萬元紅包,登記在人頭名下,地價稅由買家負擔。
該人士認為,原保地的初衷是保障原住民生計,但原住民欠缺資本去開發土地,這種地下經濟實質上讓2位原住民都得利,「反正土地沒有賣出也是閒置,不如換個方式去保障生計」。
立委伍麗華表示,長期以來原住民社會間,都會聽到一句話:「這塊地已經是平地人的」,土地流失很嚴重,如漂亮的露營場、餐廳、民宿在原保地上,但不能說已被平地人「買走」,因為是借名登記。以前借名登記常發生在建地、農地,自禁伐補償上路後,連無路可到的地都有人要收購,明顯有利可圖。
伍麗華說,買家為確保原民人頭不會反悔,用法律工具「設定抵押」,概念是人頭將土地作為抵押品,向平地人買家借9999萬元,設定一個不可能還得起的數字,形同一張大型借據。
根據原保地設定抵押權統計,向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共1萬9520筆,面積8914公頃。非金融機構設定抵押1萬5593筆、面積7159公頃,幾乎都是借名登記的人頭,其中屏東、新竹縣筆數與面積數最高。抵押權只是檯面上看到,還有很多其他手法,隱藏更多黑數。
政大地政系兼任教授徐世榮認為,原住民土地的流失,是原住民經濟弱勢、社會邊緣很重要原因,26萬多公頃原保地絕對不能再流失,原民朋友在結構底層,為了生存就賣掉土地,結果拿到手的錢又花完了,就更底層。(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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