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駕駛日前在左轉道等紅綠燈時,因直行綠燈亮起,但卻沒往前開,而是等到左轉燈轉綠才開車,不過卻遭後方車輛檢舉違規;對此,警方也解釋,左轉號誌目的在消化前段號誌車流,秒數不長,呼籲民眾對向無來車時即能左轉。
雲林斗六市明德北路、正心二路路口紅綠燈號誌設有紅、綠、黃及左轉綠燈,縣警局今釋疑,圓形綠燈亮起,左、右轉及直行車輛均可通行,有畫雙白禁止變換車道,不能變換車道,視為「左轉專用車道」不能直行,直行屬違規行為。(圖/雲林縣政府)
日前雲林議會廖偉晴議員出示一段影片反映「圓形綠燈可左轉,為何駕駛呆停等不走遭後方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乙事」再引發熱論,警方再次宣導民眾,「圓形綠燈亮起、左、右轉和直行方向均可通行」不必再等方向指示燈,而左轉號誌目的在消化前段號誌車流,秒數不長,呼籲民眾對向無來車時即能左轉,但若見箭頭指向綠燈,就得依照指示方向行駛。
雲林縣警方也舉例,目前斗六市明德北路沿線路口及斗南鎮延平路一段(臺1線)接文安路口等多處路口,由於左轉車輛多,為疏導路口車流,號誌採彈性調整設計,若左轉箭頭綠燈開放時間過長,會壓縮到其他行向停等紅燈的時間,因此圓形綠燈可縮減部分左轉車流,亮圓綠燈時確認對向無來車即可通行。
另有關道路常見左轉專用車道及左轉車道,直行車可否直行疑義?警方表示,車輛在「左轉車道」直行無法開罰,理由是左轉指向線是指示標線,非禁制標線,所以沒有強制的規範,但若有畫雙白禁止變換車道,不能變換車道,視為「左轉專用車道」不能直行,直行屬違規行為。若沒畫,只有指示功能,直行不算違規,「就像行車導引線,沒有依軌跡行駛,也不算違規。但若發生交通事故,則仍會以未依標線指示行駛歸責。」
雲林斗六市西平路、正心路路口紅綠燈號誌設有紅、綠、黃及直行、左、右轉綠燈,縣警局今釋疑,車輛在「左轉車道」直行無法開罰,理由是左轉指向線是指示標線,非禁制標線,所以沒有強制的規範。(圖/雲林縣政府)
警方呼籲駕駛人,無論要直行或左轉,皆須依車道上畫設指示區停等通行,如直行車不可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左轉,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與在多車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
一張圖帶你看懂何時該走、何時不該走。(圖/雲林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