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廣西省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一名2歲幼童,日前在綠地城社區的地下停車場玩耍時,被一輛休旅車碾壓,送醫後不治身亡。目前當地交警部門已介入,相關部門並督促社區物業加強管理。對此,律師表示,除了肇事司機、社區物業是這起事件的相關責任方,監護人也必須承擔一定責任,呼籲家長務必看好孩子。
地下車庫玩耍釀悲劇,2歲童遭休旅車碾斃。(圖/翻攝自微博)
《瀟湘晨報》報導,視頻顯示,該名幼童23日騎著平衡車停在停車場中間,一輛SUV左轉後直接從其身上碾過。社區住戶透露,出事的是一名2歲多男童,事發時家長沒有注意看管,孩子疑似獨自在地下停車場玩。玉林市官方表示,兒童當時所處位置為司機的視線盲區,事發後已緊急送醫,經搶救無效死亡。
對此,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松濤表示,監護人、肇事司機、社區物業是事件的相關責任方。在這起事件中,監護人是存在主要責任的,「2歲的兒童屬於未成年人,家長應該做好監管,這麽小的孩子基本上不應該脫離視線。尤其是讓孩子在地下車庫玩耍,這本身就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至於肇事司機的責任,則要考慮是否存在超速以及是否存在視線盲區。陳松濤指出,地下車庫通常都有限速,如限速每小時5公里,「如果司機超速了,肯定就存在責任。」另外,物業方對社區負有管理服務的職責,小孩在地下車庫玩耍遭遇事故,應該考察物業方有沒有做到勸阻、引導以及告知監護人。
陳松濤認為,綜合來看,在這起事件中,孩子的監護人存在監護不當的主要過錯,司機和物業還要按照情形確定是否需承擔相關責任及進行賠償。如果司機和物業經查明後不存在過錯,那麽監護人將對此負全責。(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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