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新北市「惡房東」張淑晶與合夥人黃鐸自2013年起,就不斷使用各式各樣的方法坑殺房客,從2015年多名受害者出面指控來估算,至少有160人受害。據了解,她在2014年多次誣告房客,終於在78名受害者出面聯合提告後,讓她遭判8年2月徒刑,不過她在二審時並不肯認罪,故刑期又被提升至9年8個月。
現年52歲的張淑晶被指控,她在2014年間,曾在新北市中和、板橋等處以低價承租5間房屋,並使用劣質材料,將出來的房屋私自打成套房,當起「二房東」,甚至以相當低廉的價格,來吸引學生、新鮮人、單親父母等弱勢族群,然而這些與她簽約的人卻都沒什麼經驗,因此她使用「散裝租約」,刻意隱匿特定頁數。
由於多數的房客缺乏經驗,因此在簽約時並沒有索取正本或影本,當然也沒有發現合約內文中有少頁數,接著她便在房客提出解約時,藉機夾帶「提前解約須付4月租金」、「房客不接電話就沒收押金」等條款,利用各種名目,坑殺所有房客。
有受害者後來指出,租屋處若出問題須修繕時,張女基本上都不會接電話,甚至會以斷電等手段逼房客解約,緊接著就可以用上她偷加的合約內容,藉此賺取暴利。
新北地院審理此案時認為,張淑晶專挑學生、新鮮人、單親等具有經濟壓力、急於租屋的房客,但卻會無緣無故第向房客、保證人提告,藉此賺取更多的獲利,法官發現,光是這起屋靠事件就有多達78名受害人,故最終以18個誣告罪、3個詐欺取財罪及1個強制罪,合併判處8年2月徒刑,雖張女事後上訴,但因她堅持不認罪,故加重處分9年8月,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