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2010年6月11日清晨,高雄市三民區一棟大樓的地下室傳出敲打聲,一樓地板還有毛髮及血跡,警方獲報後至現場察看,發現有2名女子陳屍在地下室,血肉模糊、死狀悽慘,死者是住在四樓的江姓和潘姓女子,2人是同志情侶。經警方調查後,發現兇手竟是時任屏東縣警局里港分局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的王裕隆,他和潘女發生婚外情,不滿潘女提分手,竟埋伏在對方住處附近,持鋁棒及鐵撬將人活活打死,王男事前還移動監視器避免被拍到,但最後仍被抓捕到案。
警方調閱事發地點的監視器,發現位置在事前全都被移動過,顯示兇手預謀殺人,事前還做了詳細規劃,在清查江女的通話紀錄時,發現案發前有和一名曾女通話,曾女表示她是潘女的朋友,透露潘女之前曾和王男交往過,潘女死前和江女曾向她借錢,並想借住她家,因為潘女和王男提分手,擔心王男對她們不利,沒想到卻一語成讖。
警方發現一名身穿條紋上衣的男子在凌晨挪動近十支監視器,再擴大追查,終於發現附近路口的監視器上有拍下男子臉孔,經比對後確認男子就是王裕隆。警方也調閱其他監視器,發現有拍到王男穿著同件衣服進出的畫面,當時王男正在執行巡邏勤務,身上有配槍,為了避免打草驚蛇,等到王結束勤務返所,繳槍後再訊問。
王男起初否認犯案,最後由時任屏東縣警察局長宋孔慨親自詢問後,他才坦承犯案。即使承認殺人,但王男還辯稱,潘女是他的線民,平時會給潘女線民費,但潘女不斷向他要錢,需索無度,表示是因金錢發生口角爭執,才會失手打死人。
王裕隆剛開始滿懷悔意,但到了地檢署後態度也大轉變,他還利用自己的刑事專長,試圖狡辯,但種種疑點都讓偵辦人員認為案情並非這麼單純。法院根據驗屍報告發現,2位死者共挨了70棍,潘素雲頭部至少被重擊19次,江雅敏更多達51次,顯示王男殺意堅決,絕非臨時起意。且王男事前還準備好衣物更換,犯案完後從容更衣離去,認定他是預謀殺人。
2011年,高雄地方法院判王男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王男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於同年底駁回王男上訴,死刑定讞,王男最終在2015年遭槍決,為這起事件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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