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不甩13萬人挺虐童最重判死 洪孟楷:讓殘忍行為橫行

分享:

剴剴案引發關注,有民眾在公共政策平台上提議,「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死刑」,獲得13萬人附議,但法務部卻回應「建議案不予採納」。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痛批,法務部的冷處理,就是讓殘忍行為在制度縫隙中橫行無阻。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圖/中天新聞)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圖/中天新聞)

洪孟楷今天(17日)表示,虐童案件頻傳,「剴剴案」更引爆全台怒火。民眾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要求對虐童致死者處以無期徒刑或死刑,獲得將近14萬人連署支持,堪稱罕見。但法務部的回應卻是「建議案不予採納,無後續規劃。」好一句「無後續規劃」,代表的是冷漠無感,「很抱歉,要大聲的說,我們不同意!」

洪孟楷透露,自己和多位藍委已主動提案修正刑法第271條與第286條,強化虐童刑責。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吳宗憲召委也積極推動召開公聽會,邀集專家學者,研議修法方向,不只是為了嚇阻犯罪,更是為了讓全民看清楚,法務部官員是否敢在立院直播中,當著國人面前,親口說出「不採納、無後續規劃」這種冷血荒唐的話。

洪孟楷質疑,法務部一再援引「比例原則」與「罪責相當原則」作為擋箭牌,卻迴避真正問題。現行法條刑責是否過輕,判刑過度寬鬆,無法對犯罪形成有效威嚇,司法正義已經與社會期待脫節。這本應是全面檢討的契機,法務部卻選擇用最低成本、最便宜行事的方式回應社會關注,用官腔打發民意、等同踐踏司法尊嚴。

洪孟楷也呼籲各黨團,應該都把此法案當成本會期優先法案。他強調,提高刑責並非只是堆疊,而是態度展現,用具體行動宣告台灣不接受這樣的犯罪;敢犯、就要付出極高犯罪成本,是非對錯、沒有模糊空間。

剴剴案一審判決出爐,保母劉彩萱(右二)、劉若琳(左二)姊妹遭國民法庭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剴剴案一審判決出爐,保母劉彩萱(右二)、劉若琳(左二)姊妹遭國民法庭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洪孟楷認為,政府的存在,是為了回應人民的聲音。近14萬筆連署,代表對公平正義的渴求,也代表台灣社會對保護弱勢的強烈呼聲。面對「詐騙王國」、「虐童天堂」的國際形象,我們承擔得起嗎?法務部選擇對此冷處理,就是讓殘忍行為在制度縫隙中橫行無阻。請賴政府說清楚:對虐童致死不願修法,你們捍衛的到底是誰的權利?又是哪門子的台灣價值?「這種做法,我們真的不同意!」

留言衝人氣 4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