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營區內酒醉侵犯男下屬 法院判刑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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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軍官在部隊裡藉酒裝瘋,對深夜值勤中的下屬猥褻性侵,被害人提告雙方事後和解,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判刑1年8月、緩刑4年。

台中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台中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台中市某營區於2023年2月發生性騷擾案件,一名已婚男性長官在深夜對執勤的男性下屬進行性騷擾及強制性交未遂,男軍官當日深夜以酒醉為由,假藉聊天之名接近在執行寢室巡視勤務的男下屬。

男軍官藉酒裝瘋親吻對方,將他強壓在床上觸摸其私密部位下體與臀部,甚至意圖強迫對方幫自己進行口交,所幸男下屬極力掙脫才沒讓男軍官得逞,男下屬不甘受辱憤而提告。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男軍官身為現役軍人且具長官身分,應以身作則照顧部屬,做出如此行徑實屬不當,審酌男軍官坦承犯行認罪,犯後態度良好,並與被害人達成20萬元和解並已給付3萬元,考量被告還有配偶及2名未成年子女需扶養,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4年。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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