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男子網售空包裹詐騙還使用假鈔購物、買彩券,惡劣行徑經被害人提告遭送辦,法院近日依三項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指出,余姓男子於今年3月在LINE交易群組中,佯稱欲出售每台新台幣6000元的行動電源,4月5日傍晚在超商門口與被害人鄧男面交,當面交付一個以膠帶綑綁的黑色塑膠袋給對方,並約定鄧男將款項匯入余男指定帳戶,事後返家發現包裹內竟然空無一物,才發現受騙而未匯款並向警方報案。
余男於同年6月21日凌晨4時許,帶著10張來源不明的千元玩具鈔票,跑到一間檳榔攤拿其中一張假鈔購買1條價值1千元的七星香菸,余男將偽鈔拿給顧攤的蕭姓女子,對方發現收到假鈔時,余男已騎機車離開。
同一天晚間10時許,余男再度持假鈔前往一間彩券行,用剩餘9張千元鈔購買價值9000元的彩券得手後離開,彩卷行老闆娘黃姓女子事後發現是假鈔,因損失慘重氣得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查出余男身分將他送辦,地檢署依法起訴。
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全案近日判決出爐,余男遭依三項詐欺罪分別判處5個月、2個月、3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