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前天(17日)發生一起恐怖糾紛,一名52歲簡姓男子與69歲連姓男子因一塊地發生糾紛,簡男遭對方咬住手臂後,情急之下不慎將手指伸進他的雙眼內部,並將對方眼球挖出,導致連男被送往醫院急救,簡男後來自行赴警局自首,警方依殺人未遂將人移送基隆地檢署。

連男遭簡男挖眼案發現場。(圖/翻攝畫面,下同)
《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17日,當時簡男與連男因一根水管發生爭執,簡男情緒激動試圖拿起一塊磚頭砸人,連男趁機咬住對方的左手手臂不放,就在這時,他不慎將手插入連男的眼睛裡面,並將兩顆眼球全挖出。
據悉,警方抵達現場時,連男不但頭部受傷,兩顆眼球都遭挖出,其中一顆已經被捏爛、另一顆則是完好地被挖出掉在地上,緊急將人送往醫院,但為時已晚,他確定失明。
簡男在挖掉人家眼珠後,自行赴警局自首,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其移送法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