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位王姓商圈理事長,從前年7月起陸續帶3位里長、1位親友到北京玩,在當地也接受台辦等涉台單位招待,後來被控涉犯《反滲透法》,法官最後判無罪,理由是「大家都有繳旅費」。

高雄地方法院。(圖/Google map)
回顧全案,檢方在搜索整起案件的行動中,指派主任檢察官李怡增、檢察官楊景婷,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鳳山分局及仁武分局等單位,於前年12月8日搜索王男開的的旅行社等3處,王男後來被檢方諭知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根據高雄地檢署的起訴書指出,這名經營旅行社的王姓男子涉嫌接受中國大陸政府的委託、指示及資助,在台灣招攬前往大陸的旅遊團,並要求團隊中必須有一定比例的里長參與。王男因此邀集包括3名里長在內的共17人,於去年7月以「高雄基層交流參訪團」的名義,率團從高雄出發前往北京。
檢方指出,該旅遊團全程為6天,採取「落地招待」模式,團員僅需負擔機票費用,而王男則向每位團員抽取1千元佣金。行程中,趁著晚宴或交流座談會的機會,王男多次向具有投票權的團員宣傳「兩岸一家親」或附和「下架某政黨」等議題。
然而,案件進入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檢方的指控遭法官駁回。多名參加該旅遊團的成員作證表示:「大陸方面參與晚宴的人員並未提及台灣選舉相關議題,頂多是團員私下閒聊時提到『下架民進黨』的話題」、「團員每人均支付1萬8千元的團費,與一般赴大陸旅遊的費用相當」。最終,法官採信團員的證詞,認定王男與大陸方面並無對價關係,裁定王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