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選罷法》修正案,行政院立則是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予以反制。行政院今天(2日)下午也將覆議案公文送至立法院,且為求慎重,紙本的覆議函還是由行政院秘書長親自遞交至立法院。
有關立法院在春節連假前夕,即1月24日16時47分許送出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日表示,當天17時15分行政院已召開臨時院會,決議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就本修正案提起覆議,呈請總統核可後,行政院考量送件期限,以及送件程序對兩院公務人員所產生的影響等因素,於今日13時53分,以電子公文將覆議函傳送至立法院。
且為求慎重,紙本覆議函是由龔明鑫親自遞交至立法院。行政院表示,期待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訴求。
龔明鑫表示,因為覆議案明天就過期了,今天雖然是放假日,還是要來,在法定期限之內送來立法院。被問到何會親自到立院送件,龔明鑫則說,正常情況下,電子公文和實體公文兩個都會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