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台南市北區北華街因旁邊建案施工,造成11戶房屋傾斜,受災戶與建商多次協調仍談判破局,建商原欲收購受災戶,卻認為住戶開價過高,不選損害賠償,揚言不再補貼租金,住戶打算先搬回已傾斜的房子,申請工務局協調,另考慮請社會局介入安置。
北華街11戶住戶因建商在隔壁興建房屋,造成地基掏空下陷成為房屋傾斜的受災戶,建商事後陸續收購房屋,但是其中4戶組成自救會,5月向建商提告「違背建築術成規」,在外租屋已超過半年,在市府協調下,租金由建商依敦親睦鄰協議補貼。建商認為某些特定受災戶估價1500萬的房子,卻開價4000萬,高於市價數倍,其他住戶開價都在2000萬以上。
蔡姓住戶表示,故意開高價就是表達不想賣屋,此案「買賣」是一種妥協,不是必要選項,「損害賠償是最基本的」,並表示「既然貴,不要買就好啊,但要做好賠償」。既然談判破局,沒有租金補貼,受災戶計畫只能回到傾斜的房子居住,受災戶已向工務局申請介入,僅獲「協商他們遵守協議」的回應,正思考改向社會局申請介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