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7部兒少性影像,獲北檢緩起訴處分,理由是一時的失慮制罹刑章,對此立委張雅琳表示,黃子佼購買紀錄長達6年,連買七片,難道失慮了七次?
張雅琳在臉書公開黃子佼獲判緩起訴,起訴書的部分內容,裏頭檢察官表示,黃子佼是因一時失慮制罹刑章,且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對此張雅琳表示,黃子佼購買紀錄長達六年,檢察官認為「只是一時失慮」?試問檢察官長達1800多天的日子,連買七片,失慮七次?
此外,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於112年修正,持有即是犯罪,卻還繼續下載!這算是哪種深表悔悟?!張雅琳進一步表示,黃子佼在鏡頭前毀滅式的爆料,試問這算是哪種深表悔悟?
再來檢方表示,黃子佼並無散布販售情形,行為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尚非重大。張雅琳表示,簡單一點,用白話文來說就是北檢認為黃子佼的犯行「不太嚴重」。
張雅琳表示,許多民眾認為,『只是緩起訴,又沒有罪』,因而認定持有未成年兒少性影像不是一件嚴重的事!這將無法保護兒少,更是對未成年兒少性剝削受害者一大打擊。自己看了緩起訴處分書的理由,實在無法接受。當然,任何一個跟黃子佼們有同樣行徑,都無法容忍。
張雅琳表示,除了會善盡立法委員的責任,提出修法版本,同時,我希望北檢能針對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內容的心證或過程,提出相關新聞稿說明,未來倘若高檢署也認為該處分恐有偵查未臻完備、或有疑慮等情事,都應該做出發回續查(白話文:送回去重新查)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