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近期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對醫美診所實施更嚴格的管理。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高風險醫美手術如一定程度的抽脂、拉皮等,包含診所在內,都必須經過評鑑,預計下週將與相關學會溝通後,於明年正式上路。

近年來台灣陸續發生牛奶針、陰莖增大術死亡等不幸事件,引發社會對醫美品質的質疑。石崇良指出,這些事件都剝奪了民眾的生命,雖然在醫院執行醫美手術因經過評鑑而較無問題,但診所執行高風險手術時,主管機關卻未能有效把關,這種情況需要改革。
此次修正草案有三大重點,首先,醫學生畢業後必須接受一般醫學訓練(PGY),才能從事非侵入性處置;其次,所有醫美手術都必須由接受過大外科訓練的醫師執行;第三,高風險醫美手術,無論在醫院或診所進行,都必須通過評鑑。
衛福部將醫美分為三級處理。「美容醫學手術」包括眼、鼻、耳、顱顏、胸、腹之整形,以及植髮、削骨、拉皮、自體脂肪移植、抽脂、生殖器整形等改變身體外觀的手術。「特定美容醫學處置」則包含光電治療、針劑注射治療等。

而被定義為「特定美容醫學手術」的高風險項目包括削骨、中臉部與全臉部拉皮、單次脂肪抽出量達1500毫升或單次脂肪及體液總抽出量達5000毫升的手術、腹部整形、鼻整形、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及全身拉皮手術等。石崇良強調,高風險手術必須整個環境、團隊一起重視,才能確保病人權益。
對於草案允許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急診醫學科及皮膚科的專科醫師施行美容醫學手術,引發外界對急診人力外流的擔憂,石崇良解釋,這是因為急診醫師經過內、外科訓練,但由於各界有疑慮,下週將與醫學會討論後重新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