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體小舖創辦人醫美診所打針猝死 護理師二審判賠36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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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2021年在醫美診所接受治療,護理師在無醫師在場違法實施侵入性醫療行為,導致其昏迷死亡,高院二審判決診所及護理師連帶賠償361萬5190元。

高等法院。(圖/資料畫面)
高等法院。(圖/資料畫面)

回顧此案,黃慧娟自2020年起陸續在該診所接受埋針及肉毒桿菌等醫美療程。2021年7月23日再前往診所時,傅姓負責人及林姓護理師在無醫師在場情況下,違法對黃進行侵入性醫療美容行為。

過程中黃慧娟突然在昏迷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呈現植物人狀態,約70天的後仍不幸死亡,黃的兒子曾男隨即提起民事訴訟,向診所及護理師求償500萬元。

台北地院一審審理時查出診所無法提供完整的病歷紀錄,另依曾男提出相關證據,認定林姓護理師確實對黃慧娟實施違法的侵入性醫療行為,造成其在診所內發生休克及心跳停止等危急情況導致死亡,一審判決診所及護理師須賠償371萬多元。

二審經高等法院審理,法官考量黃住院加護病房期間未實際聘請看護人員,扣除看護費用10萬元,改判賠償361萬519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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