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態隨便也不好!有對大學生男女是無話不談的好友,女方有次與該男同學相約到夜店PUB喝酒,幾杯黃湯下肚後,男同學竟然先是在店裡廁所,對女同學強吻,之後又跟著她回家發生性關係,男事後被控強行性侵得逞,不過事後男方卻喊冤,指「套套是她給的」最後不起訴處分。
男大生坦承的確有發生關係,但否認性侵。他表示這件事是你情我願,而且保險套是女方準備的,發生關係隔天兩人還一起外出用餐,檢方也發現兩人在案發後仍同睡一屋,事後也一起用餐。而且當女大生的朋友也曾問她「當晚有發生什麼?」,她也只回答「閒聊」,對性侵一事隻字未提,所以難認性侵說法屬實。
最後檢方認為全案無其他積極證據能證明林姓大學生犯案,因此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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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