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釀禍沒保障?交通部:雇主須負安全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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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日來發生兩起外送員死亡車禍,立委鄭寶清指出,外送平台登記為「資訊服務業」,而平台上接案的外送員,大多不是法定的正職員工,平台業者以「僅提供媒合資訊服務,外送員也能主動決定是否接單」來規避責任,不僅對外送員而言權利保障不足,外送員為趕接案也會成為交通隱憂。公路總局表示,外送平台均受汽車運輸管理規則規定,雇主須負安全管理責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邀請交通部長林佳龍、公路總局長陳彥伯等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鄭寶清表示,外送員大多不是正式員工,平台業者僅需提供媒合資訊的服務,由外送員自行決定是否接單,大部分外送員都是個人承攬,為賺更多錢而搶快,因而導致交通事故,雖然有縣市要求僱主須保責任險,但這都只是治標不治本,認為交通部應從根本保障外送員權益。

交通部長林佳龍指出,目前有和勞動部職安署合作,在10月2日訂定發布「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內容包括機車車況檢查項目、確認已投保強制險、意外險等相關保險,而針對衍生的勞動與職安課題,也會請勞動部和地方勞檢處盡快釐清。

公路總局長陳彥伯也指出,依據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載運貨物並收取報酬為業者,就需具備汽車運輸業營業資格,該規定內有要求雇主負起安全管理責任,包括須對員工進行教育訓練、提供安全服務等,若有違反相關法規部分,都會在釐清責任後開罰。

陳彥伯表示,目前GoGoVan、便利帶及foodpanda,皆有登記汽車貨運業,而Uber eats則是以平台角色在不同地區有與物流貨運業合作。

中時 李宜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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