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被判刑11年6月確定的前法官李春地,因服刑過半,法務部矯正署已核准他假釋案,李已出獄。當年涉案的高院法官,目前仍有蔡光治、陳榮和2人在服刑中。
本案因前高院法官張炳龍收賄案,在高院更四審時,拿350萬元擺平官司;審判長房阿生收賄200萬元、陪席法官蔡光治被訴收賄100萬元。另外是前立委何智輝因「銅鑼科學園區基地徵收弊案」涉嫌貪汙,一審判刑19年;2010年1月發回高院更一審時,分別透過蔡光治等人,對高院更一審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行賄150萬元、200萬元,換取無罪判決。
檢調蒐證多年後,2010年展開偵查行動,創下司法官涉貪瀆案中,人數最多、層級最高的1件。
2013年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等3名前高院法官,分遭判處20年、18年及11年6月確定;另房阿生2012年二審判刑10年6月,因檢方未上訴而確定。
2013年11月,蔡、陳、李3人入監服刑,李已獲假釋出獄,另陳、蔡仍在服刑中。此外房阿生也在2017年8月獲假釋出獄。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