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禁止「邊開車邊看煙火」!高公局示警:最高罰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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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12年元旦連假即將到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醒,民眾行駛國道途中,切勿因觀賞跨年煙火而放慢車速或臨停路肩,違者可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圖/高公局提供)

高公局表示,民眾行駛國道應專心留意車前狀況,保持行車間距及車速,避免因觀賞跨年煙火而放慢車速或臨停路肩,影響行車安全。依據《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高公局表示,跨年期間將協請國道公路警察局於國1汐五高架、后里、台中及大雅,國3古坑及國10仁武至燕巢等路段加強巡邏並驅離、取締違規車輛,請民眾務必依規定行駛,減少發生追撞事故風險及避免受罰。

另元旦連假期間,國道部分路段於尖峰時段之交通需求遠大於可服務容量,高公局規劃相關交通疏導措施(詳附圖)以維持國道合理服務水準,請用路人多加留意,同時籲請參加跨年活動後切勿疲勞駕駛,以維他人及自身行車安全。高公局預祝大家元旦連假愉快,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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