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於松山基地指揮部服役的王姓憲兵,今年3月休假後潛逃長達20天遭拘提。法院考量其坦承犯行且無前科,依離去職役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於2025年5月5日入伍,分發至松山基地指揮部憲兵第十中隊服役,軍階為一兵。今年3月20日上午8時許休假離營後,原訂3月24日收假返回部隊,卻未依期限報到,自此離營未歸,直到4月13日晚間10時1分,才遭憲兵指揮部士林憲兵隊拘提到案。
偵辦期間,王男對於逾假未歸的犯行均坦承不諱。檢方認定,他涉嫌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前段,涉犯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因此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認為,王男身為現役軍人,未依規定返營服勤,無視軍中紀律及自身職責,不僅影響部隊管理,也有損國防秩序。不過,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配合偵辦,且過去沒有任何前科,素行尚稱良好,因此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前段離去職役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