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8日)天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農保主管機關由內政部改隸農委會。農委會表示,將儘速訂定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相關子法,在11月1日如期上路,推估每位農民每月繳交14.4元即可納保,提升職業安全保障。
農委會指出,《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後,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取得法令依據。投保金額規劃為每月10200元,與農保相同;以勞保職業工會農林漁牧職業災害平均費率0.23%計算,每月保費24元,農民每自付14.4元,未來將考量農民需求滾動檢討,依經營規模訂定不同投保金額。原則上,農保被保險人可自願加保,優先試辦「職業傷害」,累積成果再辦「職業病」。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由被保險人負擔60%,各級政府補助40%;給付內容參考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項目,共有傷害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4項,均為現金給付。
若與農保相較,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2項給付額度較高,另新增傷害給付及就醫津貼2項給付。
另外,立法院今亦三讀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修正案,讓老農津貼與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兩者的領取條件趨於一致,以保障老年農民請領福利津貼的權益。
農委會表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法重點為老農個人所有名下土地及房屋在未新增情形下,其請領老農津貼權益,不再受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的影響。即放寬限制,減少受到《排富條款》影響的老農;另外還新增3項土地價值扣除項目,不再計入請領人的財產價值。
農委會強調,這次修法的目的是要建構完整的農民社會保險制度,希望有效提高農民經濟與安全保障,並營造友善從農環境,鼓勵青年農民返鄉投入農業;未來亦將規劃農民退休制度,使其享有完備的社會安全保障。
中時 廖德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