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公布最新旅行社勒令停業名單,老字號「草屯旅行社」因財務與業務狀況異常,顯有資金困難,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務3個月,正值農曆過年與228連假旅遊旺季,引發旅客關注。

草屯旅行社創立於民國77年,至今已有38年歷史,資本額600萬元,長年承辦多項國內外旅遊行程,具一定規模,卻在出國旅遊需求升溫之際突然被勒令停業,令外界錯愕。
該旅行社過去出團範圍廣泛,國內包含澎湖等熱門景點,國外則涵蓋日本北海道、日本四國、南韓釜山、泰國曼谷、奧地利與捷克、越南富國島等地,如今爆出停業事件,也提醒消費者報名旅遊行程時須留意旅行社營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