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逆子弒母傳訊「媽媽不痛了」 最高院判20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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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男子2023年持刀殺死中風失智的老母親,犯案後還傳「媽媽不痛了」訊息給妹妹,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徒刑、二審維持原判,上訴最高法院今(28)遭駁回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圖/資料畫面)
最高法院。(圖/資料畫面)

回顧此案,家住台南的許姓男子(60歲)2023年12月13日清晨,因患有中風及失智的79歲母親在房內不願起床,許男酒後認為母親故意跌倒在地,竟情緒失控到廚房拿刀朝躺在地上的母親胸部很刺3刀致死。

許男行兇後還傳訊息給妹妹說「媽媽不痛了」,電話中跟妹妹說殺了媽媽,要她回來收屍,接著帶著刀騎單車跑到歸仁區某公墓自殘最後獲救;妹妹立刻通知大姊趕回家,大姊目睹母親躺在地板上,經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許男坦承犯行,失智母生前有盡心照顧陪伴復健,且為主要照護者身心負荷較重獲得部分家人諒解,認為他並非不孝,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二審高院維持原判;全案再上訴今(28)日最高法院駁回,維持20年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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