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成黨爭之地!港媒:拜登臨卸任才提改革 有生之年恐淪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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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川普(Donald Trump)任命3名大法官以來,保守派勢力以6對3之比主導了美國最高法院,過去數年在多個判決中推翻婦女墮胎權憲法保障,同時大振槍權,限制聯邦行政部門實施環保法規的權力,最近更給予總統幾乎絕對的刑事豁免權,呼應了共和黨近年興起將行政權力集中在總統身上的意識形態。

美國最高法院2022年6月30日至今的9名大法官。(圖/翻攝自美國最高法院官網)

根據右翼福斯新聞台(Fox News)的民調,共和黨人對於最高法院的滿意度由2017年的50%升至今天的62%。

問題是,在民主黨人和獨立人士之中,最高法院的滿意度過去7年急速下挫,民主黨人對法院的滿意度由65%跌至17%,獨立人士對法院的滿意度則由55%跌至26%。

整體而言,美國民眾在過去7年對於最高法院的滿意度由58%跌至38%的史上低位。由於法院的有效性需要依靠其威信來維持,人民對法院的持續不滿,最終將會形成改革法院的動力。

民主黨左翼近年一直主張改革最高法院,但屬於傳統建制派的拜登(Joe Biden)上任後只成立了司法改革委員會發表相關研究報告,並沒有真正推動任何制度改革。在法院保守派2022年推翻有近50年歷史的婦女墮胎權後,拜登除了嘴巴上批評之外就沒有進一步的行動。

但到了他任期剩下半年、最高法院接連作出翻天覆地的判決之後,拜登終於在7月29日公布了支持改革最高法院的立場,提出三個改革主張:一是為如今終身制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設下18年的任期限期,二是設立有法律約束力的大法官行為守則,三是修改憲法推翻本月初最高法院有關總統刑事豁免權的判決。

三種改革方向都有其道理。

目前的大法官終身制,導致大法官退休面臨極多政治考慮。例如2020年大選前不足兩個月,沒有在歐巴馬任內請辭的自由派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逝世,讓川普得以任命其任期第三位保守派大法官,構成了今天的保守派絕大多數;民主黨人其後以此為鑒,在拜登上台後就不斷施壓年過80的自由派大法官布雷耶(Stephen Breyer)退休,以給予拜登任命一位年輕自由派法官的機會——最終布雷耶果真在2022年決定引退。

如果大法官都有18年任期限制,這樣的政治計算將會變成不必要。任期限制長遠將能保證每個總統任期內任命法官的人數相對均等,而且同時發揮類似退休年齡界線的功能。

另一方面,如今最高法院大法官並沒有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守則規範,與其他聯邦法院法官不同,其操守只靠自律性質的行為操守來維持。

近年,多位保守派大法官都被揭收受保守派富商利益,且有政治不中立的嫌疑。例如保守派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過去20年收受禮物總值240萬美元,是其他法官全部加起來的接近10倍;托馬斯亦曾被爆其母親住所被億萬富豪收購,並為她提供大手筆的全屋裝修;托馬斯和另一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獲保守派巨富提供私人飛機或遊艇作旅行,有時候一程飛機花費已達十萬美元之數。

這些與大法官們友好的富商曾經有牽涉其生意的案件打上最高法院,但他們卻沒有因為利益衝突而避席。

同時,托馬斯的妻子是支持川普推翻2020年選舉結果的背後推手之一,阿利托的妻子則被指曾在其兩個物業掛起有支持川普推動選舉意涵的旗幟,阿利托本人更被私下錄音稱同意要將美國重新變成「敬畏上帝的國家」。兩人都沒有在與牽涉到2020年選舉和2021年國會暴亂的案件中避席。

在共和黨人的眼中,自由派媒體近年不斷透過調查報導翻出這些保守派大法官行為操守看似不當的事實,是存心不良,蓄意抹黑由保守派絕大多數控制的最高法院。自由派媒體的用心是難以否認的,但他們查找出來的事實也是同樣難以否認的。

至於總統刑事豁免權的問題,根據保守派大法官的判決,總統執行憲法或官方權力的任何行動都有刑事豁免,即使在下台之後也不例外。自由派大法官曾提出總統指派特種部隊刺殺政敵也不會有罪為例,但保守派法官只指此例子太過誇張,卻沒有提供任何法律理由反駁。此等廣泛的豁免權無疑是將總統行為的規範由法律層面轉變成道德或政治層面,確有將總統置於法律之上的可疑。

但即使改革方向有道理,要落實卻是困難重重。

在美國要修改憲法困難重重。(示意圖/美聯社)

首先,在美國要修改憲法,需要國會參眾兩院各自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或者由三分之二的州份以大會方式通過,其後還需要四分之三的州議會各自通過,才能生效。最近較接近成功的修憲嘗試事例就有1972年通過國會的「平等權利修訂」,試圖將性別平等的保護加入憲法,然而,最終該修訂未能趕在立法時訂出的1982年期限前通過至少38個州的州議會。

連性別平等這種幾乎毫無爭議的權利也加不進憲法當中,總統刑事豁免權的爭議條文更加無從談起。

其次,由於有關最高法院的憲法條文原本寫得不清不楚,大法官任期限制,又或者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準則,都有可能需要修改憲法才能解決。(按:憲法中法官「如果盡忠職守,應繼續任職」的條文可能被解讀成終身制;憲法也沒有明文定義國會對最高法院具體運作的立法管轄權範圍為何。)上文述及牽涉操守問題的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就曾在一場訪問中聲稱憲法沒有給予國會管制最高法院運作的權力。

即使民主黨2025年後能控制國會兩院,而且繞過參議院的60票多數反拉布制度來通過上述立法,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大法官也可以運用他們對憲法的解釋權來推翻相關法律。

因此,拜登此刻公開支持司法改革,只是一種選舉年的政治表態,實際上並不會帶來任何改變。但這卻是非常明智的政治表態——民調顯示,無論是18年的任期限制,還是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守則,都有四分之三選民支持,在兩黨選民中的支持比例都過半。

29日,美國總統拜登在德州林登·詹森總統圖書館舉行的民權法案60週年紀念活動上發表講話,提出其三項改革最高法院的主張。(圖/美聯社)

在美國的政治環境之中,即使是有絕大多數民意支持的根本性法律改變都需要極長時間才能落實。例如上文提到的性別平等條款雖然未能加進憲法之中,但其後卻透過最高法院的判例而得到憲法保護。也許,無論是總統刑事豁免權,還是大法官任期限制和行為守則,最終都需要最高法院構成本身的轉變來落實。

由於川普任命的三位保守派大法官如今連60歲也還未到,恐怕要扭轉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多數,將會是一個數以十年計的過程。不只拜登本人不能等到這一天的來臨,連迅速表態支持拜登改革最高法院方案的賀錦麗(Kamala Harris)也有很大可能等不到這一天。(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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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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