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年輕OL日前指控吳姓男友,在交往期間偷拍兩人的性愛影片,還以此威脅她發生關係。但檢方勘驗性愛影片,認為OL是在知情下接受拍攝,且指控被性侵當天,她還和吳男說,「脫衣服、快一點、老娘要去上班」,因此不起訴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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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指控前男友性侵。(示意圖/翻攝自中時電子報)[/caption]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2015年3月時剛出社會,與吳男認識後交往,進而發生性關係,但半年後兩人卻因為生活相處的問題,以分手收場。女子表示,吳男之後不滿她交了新男友,拿出交往期間拍的裸照和性愛影片等,在同年8月10日持刀威脅她,如果去見男友,就要將裸照傳給她的親朋好友,並逼她發生性關係。
之後女子找閨密訴苦,沒想到4天後,吳男又清晨守在她住處門口,見到她要出門上班,又出言恐嚇「如果不燒幹,就不讓妳出門」,阻止她上班,在溝通期間又被對方硬上,因此女子憤而提告。
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並表示他和女子同年8月仍是情侶關係,警方也調閱這段期間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在8月10日當天下午,女子還傳訊問吳男「下班了嗎,可以先吃飯嗎」,13日又留言要吳男「脫衣服、快一點、老娘要去上班」;且拍攝的性愛影片、照片等,都是在對方知情的情況下拍攝,檢察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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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指控前男友性侵。(示意圖/翻攝自中時電子報)[/caption]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2015年3月時剛出社會,與吳男認識後交往,進而發生性關係,但半年後兩人卻因為生活相處的問題,以分手收場。女子表示,吳男之後不滿她交了新男友,拿出交往期間拍的裸照和性愛影片等,在同年8月10日持刀威脅她,如果去見男友,就要將裸照傳給她的親朋好友,並逼她發生性關係。
之後女子找閨密訴苦,沒想到4天後,吳男又清晨守在她住處門口,見到她要出門上班,又出言恐嚇「如果不燒幹,就不讓妳出門」,阻止她上班,在溝通期間又被對方硬上,因此女子憤而提告。
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並表示他和女子同年8月仍是情侶關係,警方也調閱這段期間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在8月10日當天下午,女子還傳訊問吳男「下班了嗎,可以先吃飯嗎」,13日又留言要吳男「脫衣服、快一點、老娘要去上班」;且拍攝的性愛影片、照片等,都是在對方知情的情況下拍攝,檢察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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