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就是清明節,不少民眾忙著準備祭祀商品,北市商業處近期至轄內大賣場及佛俱店、金香舖等,抽查蠟燭、油燈、金紙、香等計117件商品,結果發現13.81%商品標示不合格,其中,香的標示不合格比率達18.42%,已依「商品標示法」要求廠商限期改善,逾期未改正則將勒令下架。
北市商業處表示, 抽查發現13.81%的商品標示不合格,其中敬神杯及敬果皿的標示不合格比率較高為20%,大多是無製造日期;香的標示不合格比率次高18.42%,大多是無生產與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商品原產地、製造日期等,金紙的不合格率則占16.67%。
北市商業處提醒,民眾購買時可遵循3步驟,先選擇有中文標示的商品、確認標示內容包含商品名稱、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主要成分、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等。另外,有危害性或具有特殊性質、需特別處理等,應標示其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中時 吳堂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