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台灣黑熊還烹煮食用!林業署求償500萬竟遭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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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方法院日前駁回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對一起台灣黑熊盜獵案的民事求償訴訟。該分署原本要求盜獵者何敬忠的繼承人賠償500萬元,但法院認為台灣黑熊屬無主物,國家無法對其提出求償,判決駁回

男子何敬忠在尖石山區盜伐林木並獵殺台灣黑熊、野山羊,農業部林業署求償500萬遭法院駁回。(資料圖/翻攝畫面)

根據林業署新竹分署指出,何敬忠於108年8月在新竹縣尖石鄉山區盜伐扁柏、紅檜樹瘤時,因工寮內食物遭竊,竟設置「山豬吊」陷阱捕獲一隻台灣黑熊。何男隨後持自製獵槍射殺該黑熊,並烹煮熊掌等部位食用。此外,他還射殺了一隻保育類野生動物台灣野山羊。

新竹分署在訴訟中強調,大陸出租貓熊到其他國家展示,每年租金高達每隻100萬美元。台灣黑熊的數量遠低於貓熊,更顯其珍稀價值。因此向何男的6名繼承人與2名獵人請求連帶賠償500萬元,台灣野山羊部分則求償50萬元。案件審理期間,何敬忠於2022年6月中旬交保後失蹤,後來被發現陳屍山區。檢警相驗解剖確認其死因為感染武漢肺炎。

新竹地院法官在判決中指出,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並未規定國家對無主野生動物擁有所有權。由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必須是該物所有權人,國家既非無主野生動物所有權人,就無法就野生動物遭獵殺而對獵人求償。法官也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已對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訂有刑責及罰金,應足以達到懲罰效果,因此駁回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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