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台灣社會共好論壇研究員 暨大國企副教授許文忠博士
賴清德總統於「團結國家十講」中,以「憲政體制」為題發表了演說。他將自己定位為「憲法的守護者」,將當前的政治僵局歸咎於在野黨的「違憲擴權」。然而,這套看似捍衛憲政的論述,其根基卻建立在一系列對憲法、法律與政治現實的錯誤詮釋之上。這篇演說非但無助於團結國家,反而透過公然的權力僭越,加劇了社會的對立。
一、被扭曲的憲法角色:總統自我加冕為大法官
演說中最令人警惕的,莫過於賴總統將自己當成了大法官。他反覆將國會改革法案定義為「違憲」,彷彿他個人即是憲法的最終解釋者。然而,根據我國憲法,解釋憲法、裁判法律是否違憲的權力,專屬於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總統並無此權力。當一位總統,在憲法法庭尚未做出判決前,就以總統之尊為法律貼上「違憲」的標籤,這本身就是對憲政體制最嚴重的破壞。他不僅是自我加冕為大法官,更是公然僭越了司法權!
這種對司法權的侵犯,進一步扭曲了行政權與立法權的關係。總統號召以群眾、街頭及行政力量,打著「更大的民主」旗號,來否定人民一票票選出的立法委員。這種試圖以執政黨動員的「少數民意」,去罷免代表「多數民意」的在野黨監督力量,不僅是邏輯上的錯亂,更是對憲法分權制衡精神的嚴重侵害。當行政權意圖聯合街頭力量來壓制立法權時,民主政治最核心的監督機制已然岌岌可危。
二、被黨派收編的「公民力量」
賴清德將野百合、太陽花學運,與青鳥行動、大罷免並列,稱其皆為「自動自發」的公民力量。此番論述,不僅混淆了運動的本質,更無視了政黨介入的鐵證。時間證明,太陽花學運的戰將成為了民進黨的高官,而被其阻擋的《服貿協議》,則讓台灣錯失了多年的經濟利益。反觀青鳥行動與大罷免,其目標是「反對國會監督」,本質是動員群眾鞏固執政地位,而其所謂的「自發性」,更在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親口承認「罷免是我們發動的」之後,成為一則人盡皆知的政治笑話。這種對「民意」的雙重標準,赤裸裸地揭示了:在當權者眼中,「公民力量」從來不是客觀的存在,而是一個可以隨意定義、為我所用的政治標籤。
三、根本性的矛盾:否定憲法,何以擔任總統?
賴清德整套論述中最深刻的矛盾,在於他與其權力來源《中華民國憲法》之間的關係。總統親口聲稱,當年制定憲法時無台灣人代表參與,這不僅與歷史事實相悖,更刻意忽略了一個更宏大的背景:這部憲法的制定者,不僅包含了當時的台灣省代表,更包含了中國大陸各省的代表。
這就導向一個無法迴避的終極悖論:賴總統的權力,其法源基礎是一部由兩岸同胞共同制定的法典。他宣誓效忠的,是依據這部「大中國架構」憲法所設立的總統職位。然而,他卻在享受此權力的同時,逕自宣布中國大陸為「境外敵對勢力」。此舉不僅在實質上僭越了憲法賦予立法院的專屬宣戰權,更從根本上違反了他所宣誓效忠的憲法本身。這等於是揮刀砍向自己所坐的權力寶座的根基。如果賦予您權力的憲法,其制定主體包含了您口中的「境外敵對勢力」,那麼您的權力正當性何在?
給總統的諍言:從對立到團結的可能路徑
真正的團結,不可能建立在扭曲的敘事與權力的僭越之上。若總統真心渴望團結國家,我們懇切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1. 回歸憲法分際,尊重司法與立法:
總統必須首先解決自身的權力越界問題。請將憲法的解釋權,歸還給真正的大法官。在憲法法庭做出判決前,停止以元首身分對法律進行「違憲」的政治審判。同時,請尊重立法院作為民意機關的監督制衡,將其視為健全民主的必要部分。
2. 放棄黨派視角,傾聽多元民意:
請停止只為支持者喝采,而對反對者嘲諷。您是全民的總統,不是民進黨的總統。那數十萬走上街頭的抗議者,與青鳥行動的參與者一樣,都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他們的聲音,無論您是否愛聽,都應被聽見與尊重。
3. 改變對抗話術,開啟朝野對話:
國家的困境,需要的是解決方案,而非更多的敵人。請將攻擊在野黨的力氣,轉化為與其溝通的誠意。主動邀請在野黨領袖,就國計民生的重大議題進行常態化、有建設性的對話。人民期待看到的是政治家解決問題的智慧,而不是政客製造對立的伎倆。
團結,始於領導人的謙卑、誠實與守法。前方的道路有兩種選擇:一是繼續在矛盾的認同與權力的僭越中,將國家推向更深的分裂;二是回歸憲政常軌,以和解的胸襟,開啟朝野合作的新篇章。台灣的未來,懸於總統的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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