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8日發出長文重砲反擊!怒批賴卓體制「違憲抗法, 列五大「毀憲罪狀」,警告主計、審計官員違法核給將負刑責。翁曉玲強調,凍結卓榮泰薪資為依法有據且附解凍條件的「措施性法律」,直言「不守法,就別領工資!」

痛斥賴卓藐視國會 翁曉玲臚列卓榮泰任內「五大罪狀」
翁曉玲指出,中華民國史上從未發生過像賴清德、卓榮泰這般公然藐視國會、違憲抗法的總統與行政院長,對付這種近似瘋狂的無良政客,代表人民的立法院不能因循舊習,必須採取「鐵拳手段」約束公僕。
她臚列卓榮泰上任2年3個月以來的「毀憲亂政罪狀」,包括:八次法律覆議失敗仍不接受、至今八度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拒絕依法編列預算、延宕NCC人事提名案,以及拒絕備詢與立委索資。翁曉玲強調,立法院提案凍結卓榮泰4個月(約148萬元)薪資僅是「略施薄懲」,且該案並非「刪減」而是附帶解凍條件的「凍結案」,只要卓榮泰依憲副署法律、依法編列預算,薪資自然會解凍,做好份內工作才能「食民俸祿」。
駁斥政院「讀書半調子」 翁曉玲上憲法課:砍政務官薪資已有前例
針對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日前引述大法官釋字第601號解釋,放話稱立法院凍結院長薪水違法,翁曉玲直斥此舉是「讀書半調子」。她指出,釋字第601號開宗明義已說明「法官與國家之職務關係」與「政務人員」不同,該解釋處理的是享有憲法第81條不減俸保障的「大法官與法官」專業加給,但行政院長並非大法官,根本不受該法保障。
翁曉玲進一步援引釋字第391號與第520號解釋,指出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並公布後即為具有拘束力的「措施性法律」,且預算法第52條亦明定法定預算得附加條件。她更舉出實例,去年(114年)立法院通過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就曾減列行政院「政務人員待遇」270萬7千元(即該預算之1/12),足證刪減政務人員薪資預算早有前例可循,並無法律限制立法院調整其薪水。
嚴厲警告基層官員 違法核給卓榮泰薪資將面臨法律責任
除了將矛頭對準卓榮泰,翁曉玲更公開警告行政院的主計、審計等經辦人員,呼籲其詳讀預算法、審計法、公務人員懲戒法、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等規定。她直言,一旦預算案通過凍結,主計人員若執意違法核給卓榮泰薪俸,公文上的每一項簽名與程序都將承擔法律責任,若未來發生政黨輪替,司法著手追究,「相關人等將無一倖免」。翁曉玲強調,卓榮泰能否領薪水全繫於他一念之間。
政院捍衛「副署權」 稱不副署為守護憲法秩序的「盾牌」
然而,這場長文反擊的導火線,在於行政院日前針對立法院長韓國瑜指控其將「不副署武器化」的回應。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當時強調,行政、立法兩院皆應依憲行使職權、相互尊重。李慧芝解釋,《憲法》第37條明定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長副署,這是一項守護憲政秩序的「盾牌」,屬於被動防衛,而非政治攻防工具。她並指出,卓榮泰上任以來已副署高達201案,僅對8案涉及破壞憲政秩序者未予副署(未副署率僅3.8%),行使極為審慎,呼籲立院應理性溝通並尊重行政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