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和「第四個女兒」Miusa妙莎昨日被本刊獨家報導兩人約滿不續,據傳是因妙莎去年3月被本刊直擊約會陳零九,違反了當初簽約的條件之一「禁愛令」。對此,吳宗憲今也回應了。

妙莎。(圖/容易文創提供)
據《中國時報》報導,吳宗憲表示自己開了38年經紀公司,這輩子還沒有跟任何一個藝人對簿公堂過,「說我傻也好,說我天真也可以。但是我就喜歡這些有才能而沒機會的人,幸運草第四原則就是解決別人的困難,也找到自己問題的答案。這就是善的循環」。
吳宗憲和曾經是「第四個女兒」妙莎,目前雙方雖然無約,但吳宗憲仍然相當有情有義,繼續幫忙前女兒妙莎的演藝事業工作。
至於吳、妙「父女分離」主因,據傳是因妙莎去年3月被本刊直擊約會陳零九,違反了當初簽約的條件之一「禁愛令」。對此,吳宗憲回應:「就理念不一樣,溝通不良,我也沒那麼多時間,絕大多數,我都是付出的人,沒有了緣分,講再多也都是多餘的。」證實「父女分離」無合約。(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