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國小3名女童2年前在男童的水壺中添加黃金葛汁下毒,事後又接連爆出性騷與霸凌事件,全因為導師失能漠視學生反應,除了遭開罰6萬元,監察院報告也揭露其5大缺失。

回顧此案,台中某國小3名女童因不滿同班男同學有性騷及霸凌行為,112年4月間將黃金葛汁滴入男童水壺,造成他嘔吐、腹瀉及嘴麻症狀,5月間欲重施故技時被其他同學發現數日後男童發現其中1名女童的課桌椅處,放置疑似黃金葛汁而向教師通報全案因此爆發。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男童的父母向3名女童家長提告求償101萬5080元,最後判決應賠償6萬1800元,另班上蔡姓教師因失能漠視學生反應,對特教生排擠、羞辱等失職行為,今年4月遭台中市府社會局依違反《兒少權法》罰6萬元。
監察院認為校服務近20年蔡姓導師失職是此案關鍵,進行調查發現多名女學生因受不了長期遭同班男同學性騷擾,行為包括故意觸碰身體、以物品碰打身體、言語騷擾、彈內衣以及在女廁外站崗;女學生多次向老師反應,老師卻認為「那有什麼」未積極介入處理通報性平,女同學忍無可忍在對方飲料加入黃金葛汁報復。
監察院報告列出蔡姓教師5大失職行為,包括除了對黃金葛事件未積極處理外,還有長期對班上一名特教生刻意排擠,導致該生身心受創抗拒上學,甚至需服藥控制焦慮,以及女學生反應遭男同學性騷未在24小時內依法通報,甚至在班上公開談論,侵害學生隱私與尊嚴。
蔡師還在特教生反應抬營養午餐不公平待遇拒絕吃飯,不但未妥適處置安撫,還要其他學生把餐點吃完,造成該名特教生沒飯可吃;最後則是無故缺席對特教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以及多次無視特教生想擔任班級小幫手的意願等差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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