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今(14)日召集專家學者討論一次性使用醫材經過消毒處理後再次使用的問題,未來衛福部將以正面表列,訂出可以再處理使用的品項,植入物絕對禁止,若有醫院違規造成病人受傷將會處以5至50萬元罰款、嚴重者停業。
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今天會中討論到國際現況,醫材「一次使用後再次使用」目前只有法國禁止,其他各國的比例不盡相同,德國有4、50%醫院、西班牙有80%醫院,日本也有80%以上醫院再使用,美國訂有「單次使用醫療器材再次使用指引」曾經羅列允許近百項醫材。
不過,美國允許醫材再使用,同時也訂定規範,石崇良說,植入體內的絕對不能再使用,例如心臟節律器、人工腎臟、支架等,在檢視世界各國的規定後,會中的專家得到4個基本共識。
一、衛福部訂定出「再使用」的原則讓各醫院遵循。二、在安全性、醫材效能維持、兼顧病人的可負擔性的3原則,將由各醫學會提出單次使用醫材品項,經政府同意以正面表列方式,訂出同意再次消毒處理可以使用的單次使用醫材。
三、即使允許再次使用的醫材,仍有基本要求,包括醫院內部建立內控機制,必須考慮用量與再消毒處理的安全性;另有外部查核機制,委託專業團體建立處理過程符合的基本要求。四、病人權益的確保,未來使用再處理使用的單次使用器材,必須資訊透明,充分告知病,收費也要不同。
衛福部已經要求各醫學會在1個月內提出申請品項,衛福部在3個月內完成討論,未來公告品項才可以使用,而且會訂出使用次數,違規醫院造成病人傷害將會罰鍰5至50萬元,嚴重者停業處分。
中時 陳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