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警分局警員葉驥2014年間因為追捕通緝犯羅文昌,朝他腿部開了3槍,造成羅男傷重不治,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羅男家屬向桃園市政府求償250萬元,地方法院判賠市府得賠87.5萬元,市長鄭文燦9日回應「會上訴」,讓司法去釐清真相。
鄭文燦9日出席桃園市績優守望相助隊頒獎典禮,強調葉驥事件是場不幸的意外,不論是警察與市府同仁都不願意看見這樣的結果,但仍然「支持警察同仁執行公權力,保護市民生命財產,葉驥先前遭最高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葉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的18萬元也已由警友會協助出資付清。
鄭文燦指出,調查報告表示葉驥符合用槍的時機和要領,正確且正當的使用警械,針對國賠判決會再上訴至最高法院,希望藉由司法過程釐清,桃園市警局則表示,收到法院判決書後,會再與訴訟代理人研議是否上訴。
中時 葉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