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肇逃還辯稱是誤會!台中日前發生一起酒駕肇逃案,嫌犯是從事車行業務工作的余姓女子,前一晚餐敘後喝了威士忌跟清酒,隔天醉醺醺上路,擦撞停在路邊的車輛後短暫停留就迅速逃逸,而巧的是,被撞車輛的車主就在附近目睹事發全程,氣得報警抓人,警方最後追了1.5公里將她攔下,酒測值高達0.84。
余女酒駕肇事的車輛。(圖/翻攝畫面)
據台中第四分局警方表示,全案發生在2月25日早上,這名32歲的余姓女子開著公司要價350萬的紅色賓士EQC 400 4MATIC電動車,行經南屯區的文心南六路,擦撞停在路邊的灰色NISSAN轎車,致該車往前推撞一輛藍色BMW,灰色NISSAN的左後車殼也因此破裂凹損。
警方攔下余女車輛。(圖/翻攝畫面)
而倒楣停路邊被撞的NISSAN轎車車主,恰巧人就在附近,直接目睹事發全程,當場氣得報警,轄區警方獲報後火速追車,在距離車禍地點約1.5公里處攔下余女,她遭攔下時還一度說「是誤會一場」、「我沒喝酒」、「撞到車的時候有告知對方報案」,但員警一查,發現她通通在說謊。
警方對余女酒測。(圖/翻攝畫面)
接下來警方依規定酒測,測出0.84的高數值,余女沒喝酒的謊言繼續被戳破,當下心虛直呼:「我死定了。」只好跟警方坦承自己有喝酒,早上要前往車行上班途中宿醉頭暈,本來想停路邊休息,卻不小心擦撞到其他車輛。
台中市警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副所長顏佑容說明全案。(圖/翻攝畫面)
員警偵訊後,除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緩,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製單外,余女酒後駕車刑責部分,也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她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對此也表示,近年來全民雖已逐漸建立「酒後不開車」觀念以及「酒駕零容忍」的態度,但仍時有所聞宿醉或是食用含酒精料理的酒駕事件發生,再次呼籲民眾,在享受佳節團聚、美食佳餚的同時,若品嚐含酒精料理及酒品,除了遵守勿開車上道,更需要在充分休息、體內代謝完酒精後才能夠駕駛交通工具,切勿因為一時僥倖,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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