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影射「官商勾結」一審判無罪!潘孟安喊: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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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立委梁牧養網路直播影射前屏東縣長、現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涉貪,檢察官依誹謗等罪嫌提起公訴,屏東地院日前一審判決無罪。潘孟安表示,將上訴到底。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圖/資料照片)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圖/資料照片)

潘孟安表示,清白為從政最大原則,絕不容許惡意抹黑與政治操作,捍衛自身名譽與公信力,將委請律師依法提起上訴到底,以維護乾淨的民主社會空間。

根據判決書,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時任屏東縣長的潘孟安為民選地方首長,社會上有相當知名度,對於網路上言論回應、澄清能力及影響力不亞於梁牧養;且潘孟安為屏東縣政府機關最高決策者,對梁牧養言論內容,握有更多證據資料可為反駁或證明,具資訊上優勢。

判決書提及,梁牧養以召開記者會、「火大爆報」紙本刊物、YouTube「好屏東公共論壇」及臉書(Facebook)等平台發表內容,但觀看人數對比現今網紅,影響力相去甚遠,且臉書貼文留言或分享時常不到百人,實際影響力相當有限,也未引發廣泛討論。

判決指出,本件被告被訴誹謗罪部分所為言論,檢察官未能積極舉證證明確出於真正惡意,自不應論以誹謗罪名;另被訴公然侮辱罪部分,言語雖嫌粗鄙,仍屬對公共事務議題發表涉及他人的負面評價,而為言論自由保障範圍,難以公然侮辱罪嫌相繩,因此諭知無罪。

全案起於,梁牧養疑因經營的度假村遭屏東縣政府稽查開罰而心生不滿,於民國109年間發行「火大爆報」,以記者會或影音頻道YouTube直播等方式,散布時任縣長的潘孟安官商勾結等言論。潘孟安提出民事、刑事等訴訟。

民事部分,3年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梁牧養遭判決須賠新台幣180萬元,移除不實影像及貼文等確定。(文/中央社)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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