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醫師黃軒針對診間隱私議題發文指出,醫師一次叫多位病人進入同一診間不一定違法,但很容易違反醫療倫理,甚至踩到法律紅線。他強調關鍵不在人數多寡,而在於是否保護病人的「不被旁聽權」。

黃軒表示,台灣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診間一次只能有一位病人,但只要發生病人個資、病情被其他病人聽到、病人未同意就在他人面前被問診,或是精神科、婦產科、性病、癌症等敏感病史被曝光,就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醫療隱私責任。他舉例說明,如果病人有痔瘡,是否願意讓診間不認識的人都知道各自肛門口的變化。
從醫療倫理角度來看,黃軒指出核心原則是「病人不是排隊的貨物,是有尊嚴的個體」。一次多名病人進診間常見的問題包括病人不敢講實話、症狀被壓縮草率帶過、醫病關係變成流水線問答,這已違反醫療倫理中尊重自主、保密、以病人為中心的原則。他分析這種情況發生的原因不外乎門診病人量太多、門診人力不足,以及制度長期默許快速看診的文化,但這些都不是侵犯病人隱私的正當理由。

針對病人自保方式,黃軒表示病人完全有權利拒絕多人同時在診間。他建議病人可以說「我希望在有隱私的情況下看診,謝謝」,這樣的要求合法、合理且不失禮,沒有人可以因此刁難病人。
黃軒提供三種實用說法,包括溫和版的「不好意思,我想等診間只有我一個人時再進去,可以嗎」、隱私強調版的「我有一些比較私人的病情,不太方便在其他病人面前說」,以及法律感版的「我希望我的病情可以被保密,不希望被其他病人聽到」。
黃軒強調,當醫師開始問病史時旁邊還有其他病人、病情涉及心理、婦產、性、癌症、家庭問題等隱私,或是病人明顯感到不舒服、壓力大、講不出口時,都應該拒絕多人同時在診間內。

病人的不舒服本身就是充分理由。黃軒提醒病人不用解釋太多、不用覺得自己很麻煩、不用擔心被貼標籤,也不用配合讓自己沒有安全感的流程,因為醫療隱私是病人的基本權利,不是醫生的特別恩惠。
黃軒表示,拒絕同診間多病人是保護自己,不是挑剔醫生。好的醫生會讓病人敢說實話,讓病人不敢開口的隱私流程本身就該被調整。他指出病人來看病不是來直播自己病史,讓病人不敢說實話的診間本身就不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