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黃健豪日前在臉書發文批評司法院大法官運作方式,質疑5位大法官排除其他3位同僚進行決議的做法違反憲法精神。黃健豪指出,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若可任意排除部分大法官,該條文將失去意義。

黃健豪在臉書貼文中表示,大法官在沒有任何授權及民意基礎下,就定義5個人代表全部,批評此舉「真的是自以為神了」。他引用憲法第82條「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強調大法官雖地位崇高,但從來不等於憲法本體,不應自認不受法律約束。
該立委進一步闡述民主憲政原則,引用憲法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強調權力來自人民,透過選舉產生民意代表制定法律。黃健豪特別提到,立法委員中有32席反映的是2025年7月和8月的最新民意。

黃健豪批評目前情況為「真正的毀憲亂政」,指出1個行政院長可因不副署而否決法律,5個大法官自行排擠其他3人就能解釋法律。他認為這違反民主憲政核心的權力制衡原則,若少數人就能推翻具備民意基礎的法律,將挑戰主權在民原則。
黃健豪指出,反對司法院作法的3位大法官中,有2位是公法學者,顯示大法官內部存在重大歧見,他也呼籲掌權者和附和權力的學者們重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