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台北市2名男子去年12月搭乘捷運在西湖站下車時,因不慎踩腳發生口角衍生成互踩腳、推擠肢體衝突,最後互告鬧上法院,近日判決出爐,2人均遭依強制罪判處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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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去年12月5日早上7時許,台北市羅姓男子搭乘捷運在西湖站不慎踩到前方林姓男子的腳,林男當場要求道歉但羅男不予理會,沒想到林男在電扶梯上竟用右腳猛踩羅男的腳還擊,羅男走出電扶梯後也不甘示弱回擊,向前拉住林男背包並將他推向欄杆,雙方僵持不下鬧上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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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反踩羅男的腳反擊,並且聲稱只是做勢要踩,「就算有踩到,力道也不會太大」;而羅男則說拉對方衣服是希望他道歉,只是要確保自身權利,強調是不得才會與對方發生推擠是正當防衛。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為林男當時確實在捷運站手扶梯上轉身去踩羅男的腳,且手扶梯是公眾往來的公共場所,他不只妨害羅男行動,還恐危及搭乘手扶梯上其他民眾安全;另羅男拉扯對方屬報復行為,否定羅男主張的正當防衛論述。
法官審酌,2人互不認識卻僅因搭乘捷運時不慎踩到腳,就發生口角與肢體衝突踩腳、推人,且2人均否認犯行,依強制罪判處林男拘役10日、羅男拘役30日,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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