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今(7)日再開庭,以證人身分傳喚柯文哲作證進行交叉詰問程序,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司登記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等人出庭。

柯文哲今日9時25分許在多位民眾黨立委陪同下來到北院,在場媒體問:「館長說要斬首賴清德您怎麼看?」、「今天要噴爆檢察官嗎?」柯文哲只笑而不答,逕自上樓前往法庭。

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收受沈慶京透過7名員工捐贈的210萬元「前金」,以及京華城建照核發後「小沈1500」1500萬元,共收賄1710萬元,不顧都委會委員、都發局基層公務員反對,命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擔任PM,使京華城準用都更條例取得20%容積獎勵,圖利121億545萬餘元不法利益。
此外,柯文哲競選2024年總統期間,透過李文宗、李文娟兄妹,利用木可公關公司以商業行為包裝移轉政治獻金,黨庫通私庫,侵占民眾黨6234萬餘元政治獻金,涉嫌公益侵占罪;柯文哲與李文宗還共同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餘元款項,用以支應競選總統的人事費及活動經費,涉嫌背信罪。

檢方起訴時,對柯文哲所涉收賄、圖利罪,具體求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件公益侵占罪分別求刑5年、6年,背信罪部分求刑2年6月,合計求刑2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