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19日針對友達光電收購凌華科技案展開調查,指揮調查局兵分13路搜索約談,其中包含凌華科技劉姓董事長等9名被告,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檢方調查發現,多組人馬疑似在禁止交易期間,利用內線消息買賣凌華股票,不法獲利逾百萬元。

根據調查,友達光電於2020年2月5日晚間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宣布董事會通過以每股新台幣57元公開收購凌華科技5%至30%普通股。以當時凌華60天平均股價計算,溢價率高達20.5%。凌華科技也在同日稍晚對外公告已收到收購申報書副本,友達隨後在不到一個月內完成收購,成為凌華最大股東。

檢調發現,凌華科技劉姓董事長的親屬、股東及工程師等人,涉嫌在消息公布前獲得內線訊息,並在禁止交易期間進行股票交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昭蓉19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前往搜索劉姓董事長等人的辦公處所及住家,並傳喚9名被告及2名證人到案說明案情。本案目前仍在調查中,檢調正積極釐清案件細節及涉案人員的交易行為,以確認是否涉及內線交易等不法情事。
對此,凌華科技於19日晚間6時許,緊急發布重訊,內文中提及,檢調單位於19日前往公司進行相關搜索調查,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特此發布重大訊息說明此事。公司完全配合調查,強調目前營運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