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新北樹林36歲許姓女子因經濟壓力悶死6歲兒後輕生獲救,遭檢方怒斥「報復、自私」,此案經由國民法官參審後,今天(22日)依故意殺害兒童罪判她16年5月徒刑。
國民法官參審許姓女子殺子案,重判16年5月。(示意圖/PIXABAY)
檢警調查,許姓女子離婚後與前夫協議每1至2週輪流照顧孩子,但自去年10月19日卻在家中拿枕頭悶死6歲兒子後輕生,後來因校方發現孩子3天未到校報案,救護人員到場時,孩子已經死亡,許女獲救後被依殺人罪起訴。
辯方律師主張,許女因歷經親人過世、負債、婚姻失敗等打擊,導致精神狀況出問題,案發時因重度憂鬱症發作想輕生,但因放不下孩子才犯下此案,並表示她因精神疾病致辨識與控制能力喪失或顯著降低,情堪憫恕,希望能減刑。
但檢方認為,許女在遺書中提到夫家沒有資格有我血脈的小孩,還曾透露兒子遲早會被她殺死,雖然許女有經濟困難,但前夫友也分擔照顧責任,還每月定期匯款,父母也有幫忙照顧孩子,並非走投無路,痛批她「她剝奪孩子生命,不是愛,是報復、是自私,而這孩子有很多人愛著他」,呼籲國民法官不要減刑。
全案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參審後,今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許女16年5個月徒刑,可上訴。
《中天關心您|請珍惜生命,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24小時安心專線:1925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保護專線:113/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