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捐30萬換不起訴 王鴻薇:如遮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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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仁禮/綜合報導

涉嫌抄襲論文的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遭調查官余正煌控告違反《著作權法》與加重誹謗罪,但是雙方今年6月達成和解,由林智堅捐款30萬元給公益團體換取余正煌撤回誹謗罪告訴,北檢在今天(28日)做出不起訴處分,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大酸,林智堅30萬捐公益換不起訴,猶如支付遮羞費。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嫌抄襲論文衍生的加重誹謗告訴,在捐出30萬元後換取撤告。(圖/中天新聞)

林智堅去年參選桃園市長時,被踢爆涉嫌抄襲,經中華大學與台灣大學認定有抄襲,接連下架後還被撤銷碩士學位。

原本林智堅不承認抄襲,還開記者會者會反批「顛倒是非」,因此被調查局幹員余正煌提告《著作權法》與加重誹謗罪,如今林智堅以捐款30萬元給余指定的公益團體,換取余正煌撤回抄襲、加重誹謗等告訴。

王鴻薇表示,林智堅捐30萬元做公益當遮羞費,才換到不起訴處分。但是,林智堅到底有沒有抄襲論文?有沒有誣告余正煌?相信社會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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