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計程車躲8年 嫌他案入監指紋露餡又遭起訴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8年多前持刀行搶計程車的宋姓男子,因為毒品案入監服刑,指紋建檔後經比對,發現他當年的犯行。檢察官根據車上駕駛執照套上指紋,與宋男右手中指、左手拇指指紋相符,認定宋男是當年的搶匪,日前依攜帶兇器強盜罪提起公訴。

宋男在2011年5月3日晚上9點,在台北市重慶北路、長安西路路口,面戴口罩坐上徐姓司機的計程車,並刻意要求行駛人煙罕至的南深路,在四下無人的山區,宋拿出刀具架在司機的右側頸部,恫稱「把東西放下,你下車!」隨即將計程車開走,得手3000元。

司機獲救後立即報案,經警追查車輛被棄置在汐止區一處公車站牌,在車上指紋,但因宋男當時並未犯下其他案件,指紋尚未建檔,直至去年11月,警方再次比對,從當年在駕駛執照套上採集到的指紋,發現與宋的指紋相符,經提訊現人在台北監獄服刑的宋男,他承認有持「玩具刀」叫被害人下車。

檢察官認定犯罪事實明確,經刑事警察局鑑定書,比對計程車上指紋與宋男右手中指、左手拇指指紋相符,依照攜帶兇器強盜罪提起公訴。

中時 李文正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