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媒體接獲放炸彈恐嚇電子郵件 警政署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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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昨(25)日傳出中央社及中國時報等媒體,分別接獲恐嚇電子郵件,內容均為「已在某處安裝炸彈」,要求於特定時間內刪除特定新聞,警政署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案與先前署名「唐澤貴洋」恐嚇案犯案手法相符,將持續追查並加強安全維護。

警政署新聞稿指出,昨日中央社及中國時報等公司陸續接獲署名「Boys bomb」及「邱國政」冒名國防部長,並分別以電子信箱「chdilaie11125@gmail.com、zhengyizhanshen1949@gmail.com」寄送恐嚇電子郵件,內容均為「已在某處安裝炸彈,要求於一定時間內刪除所有Linbay好油事件的新聞,否則將進行引爆」等恐嚇言論。

警政署指出,經分析本案恐嚇郵件內容語法及重複之涉案Gmail信箱「zhengyizhanshen1949@gmail.com」,與日前署名「唐澤貴洋」之陸籍犯嫌「張海川」犯案手法相符,另查張嫌已於2022年6月14日為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目前已出境,刑事局將持續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機制」通報陸方協助查處。

警政署表示,已責成刑事警察局及轄區警察局加強相關安全維護工作,並呼籲網路具備匿名特性,對於有心人士利用網路進行惡作劇恐嚇行為,已違反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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