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中補習班數學老師蔡男,以「檢查脊椎側彎」為理由,誘騙國中女學生拍裸照,甚至謊稱要幫忙「喬脊椎」,趁機性侵女學生造成下體流血,家屬事後向蔡男提告求償。法院經審理後,近日判決出爐。
判決書指出,事發在去年6月10日晚間10點多,蔡男以檢查女學生有無脊椎側彎為由,要求女學生拍照,女學生一開始覺得只是拍脖子等部位,怎料蔡男竟提出上半身全裸入鏡,女學生只好乖乖配合。同年7月1日上午,蔡男謊稱要泡湯,將女學生載往汽車旅館,說要幫忙「喬脊椎」按摩背部,要求女學生只圍浴巾趴在床上,伺機硬上得逞,女學生嚇到躲進廁所發現下體流血,不敢相信老師竟會對她做出這種事情。
法院審理時,蔡男辯稱,自己有經過女學生同意,還有跟對方說如果會痛就停下來,認為兩人是合意性行為。不過,法官認為蔡男是先性侵,才詢問女學生是否感到疼痛,並非事前徵得少女同意。
法官認為蔡男身為補習班老師,卻為了滿足私慾,引誘女學生拍裸照、性侵造成少女身心受創,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各判處1年8月、1年10月,合併應執行刑期2年,但考量蔡男在案發後,已盡力填補女學生所受的損害,並積極與女學生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宣告緩刑5年,並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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