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高雄1名陳姓男子因他案遭吊銷駕照,但他仍無照駕駛並拒絕酒測,因而挨罰18萬。行政執行署多次催繳查封其名下土地,男子依舊不理不睬,執行署昨(6)日依法以20萬1100元拍定他位於大樹區的土地,作為抵繳欠款。
高雄男拒繳18萬罰款,名下土地慘遭拍賣20萬抵債。(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6日舉行「123聯合拍賣會」,共拍定5位義務人之不動產,包含有高雄市大樹區水寮段土地、三民區舊尖美百貨二樓女裝專櫃攤位、澎湖縣湖西鄉農地、大寮區翁公園段道路用地、林園區龍潭段等土地,拍定總金額合計為390萬6108元,績效亮眼,為國庫帶來不少收入。
其中,本次所拍賣陳姓義務人之不動產案件,係因51歲的陳男早已被吊銷駕照,卻仍於109年2月6日在大樹區違規無照騎乘機車,且拒絕接受警察酒測,因而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罰鍰18萬元,並自今年8月6日起終身不得考照。高雄分署於收到陳姓義務人案件後,多次通知其繳納該筆罰鍰,義務人皆置之不理,隨即查封陳姓義務人位於大樹區之土地,並順利以20萬1100元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