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署偵辦罷免立委吳思瑤、吳沛憶幽靈連署案,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遭羈押禁見,黃呂錦茹委由律師今天(5日)提出抗告。

黃呂錦茹4月19日首次羈押庭,法官認為犯嫌不足,當庭釋放,北檢不服提抗告成功,北院4月25日重開羈押庭後大逆轉,猶如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去年「無保請回」,遭到撤銷後改羈押翻版。
法官認為,綜合檢察官向北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法院判斷的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此認定黃呂錦茹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科技監控等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有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