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清水區有10戶建物因塌陷被相關公會現勘評估後,公告停止使用,限4月30日前改善完成,若未依限改善,預計5月1日依規執行封閉,在開放改善期間,住戶得入內搬離生活物品。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都發局與三大公會辦理共同會勘,清水區中興街87、89、91、93、95 號等建築物因結構安全疑慮不宜再居住使用,後續建議應執行結構安全鑑定確認安全無慮,或結構補強確保安全後,方可恢復原來使用。
都發局基於公共安全,已通知建築物各有權人立即停止使用,並限於4月30日前改善完成,並於昨天(3月28日)現場張貼公函週知、請公所協助轉知相關使用人配合。此段期間,倘有擅自居住使用者,將依規處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因塌陷掉落物已經大致完成清除,已無立即危險,在開放改善期間,住戶得入內搬離生活物品。不過,這次建物塌陷非屬天然災害造成,可歸責於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未善盡維管責任,所以不符緊急安置在社會住宅條件,都發局已請社會局社工及區公所協助住戶盡快找到安置處所。
台中市政府指出,社會局近期訪視該建物災戶10戶,目前所有權人1戶依親,承租戶9戶中,1戶回彰化老家、1戶已經找到新租屋處、1戶表示毋需協助,尚需要協助安置計6戶,其中有低收入1戶、殘障身份1人,符合相關租金補貼規定,可以提供相關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