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埔心消防分隊傳出虐狗,有消防員持BB槍射擊流浪狗,引發全網撻伐。消防局介入調查並強調絕不包庇,將召開考績會加重記2過並調離現職。彰化動防所也表示,虐狗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若重傷犬隻更將面臨最高2年刑責並移送法辦。
事發於中秋節當天,因清潔隊暫停收垃圾,一隻流浪小黑狗疑似聞到廚餘味道,溜進彰化縣消防局埔心分隊廳舍覓食,不料竟遭消防員持BB槍射擊傷害,小黑狗悽慘狂叫,甚至嚇到尿失禁,一旁還有其他消防員錄影嘻笑。
彰化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副大隊長王秉軍表示,經深入調查後確認同仁不當對待犬隻行為屬實。儘管同仁聲稱是怕被狗咬傷才採取手段,但過當且殘忍的作法已引發外界撻伐,消防局表達高度重視與深切痛心遺憾。
王秉軍強調,針對該名涉案消防員的懲處部分,內部將召開考績委員會,研議給予加重記過兩次處分,並立即將其調離原單位,同時列為重點輔導對象。此外,消防局已主動將相關完整事證與調查資料移交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全面配合依照《動物保護法》進行裁罰與後續處置。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指出,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均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7萬5000元罰鍰;若經查證係故意傷害動物,甚至導致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更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重罰,絕不寬貸。
動防所呼籲,民眾應尊重生命、善待動物,民眾如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情事,請蒐集相關事證,向所在地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通報。


























